你的网,沟通创造价值
 目前位置:首页>> > 新闻中心 > 热点新闻

广告位置

 
 
离婚时别忘了要股票密码
◇字号:[大 中 小]  发表评论 来源:《法律帮助》(2007-10-22 22:44:13) 浏览:
 

谭凯这才想起,自己当初认为股票账户密码和银行存折密码是同一个,根本就没有想到向王佳索要。他打电话给王佳,可这时王佳看到股票短短时间便长了10万,不同意把存折密码给他。

  之后,谭凯多次请求王佳所在社区的领导调解,可从离婚到向她索要存折密码间隔了两年多时间,王佳以“视为谭凯已经放弃财产权利 ”为由根本不理会他。

  谭凯一看索要无门,4月1日,他一气之下把王佳告上了法庭,要求王佳告诉他存折密码,并确认自己对股票的所有权。

  在法庭上,王佳说:“

股票账户是我用自己的名字开立的,也没有授权谭凯在她的账户上炒股,所以,谭凯根本不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,更不能瞒着她在这个账户上牟取利益。离婚后,谭凯没有及时索要银行账户密码,也没有按约定尽早抛掉价值3万元的股票,这是谭凯自己的错误。离婚时,我对他已履行全部义务,他现在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。”王佳提出反诉,请求法院确认股票所得收益归她所有。

  说法:

  主审这个案件的法官认为,在谭凯和王佳离婚的时候,虽然约定了股票归谭凯所有,也约定了谭凯尽早抛掉价值3万元的股票,但股票无论长跌,谭凯拥有对股票的所有权,所以一切权利都应该由谭凯享有,而与王佳没有任何关系。

  但在这个案件中,法官发现从2005年2月二人离婚,到2007年4月起诉,谭凯向王佳讨要存折密码的权利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,并且在此期间,两个人几乎没有往来,更没有产生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或延长的事由。也就是说,谭凯在两年之后,已经丧失了他对讨要存折密码权利的胜诉权。法官只能驳回他的诉讼请求。

  而站在王佳的立场上,她虽然没有告诉谭凯存折密码的义务,但股票及后来收益的所有权还是属于谭凯的。法官也不会支持她对这部分财产的请求。

 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,谭凯和王佳达成协议:股票所得收益归谭凯所有,但谭凯考虑到是用王佳的账户进行操作并获得10万元的收益,自愿补给王佳7800元,王佳则向谭凯提供银行存折密码。

 

分页:[1] [2]

(编辑:不详)
相关新闻
 ·西安最牛婚礼 保时捷做嫁妆50辆“大奔”接新娘
 ·郑州恋人花近6万元仿拍《夜宴》记录爱情(组图)
 ·清华女博士为写论文“卧底”成都酒楼一年
 ·价值17.4万美元限量版钢笔投放日本市场(图)
 ·学者新解奥运会徽 中国印有“王中之王”含义
 ·专家细解“嫦娥”飞行风险:转轨时间只有30分钟
 ·成都兄弟组合“快乐盲声”折桂
 ·江泽民、李鹏、朱镕基等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十七大
 ·网民热盼“十七大”:关注民生 铲除腐败
 ·湖南发现湘粤古道 秦始皇南征军踏踩而成(图)
 
版权与免责声明:
1. 本网站很多的新闻信息大部分转载于国家新闻媒体,目的是给大家传递更多信息!版权仍然归原作者及新闻机构所有!在这里我们特别感谢本地的新闻机构!
2.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“株洲视窗网”的所有作品,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于:株洲视窗网。谢谢合作!
3. 如有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做出改正。
4. 联系方式:株洲视窗网络信息协调部 电话:0733-8821000 EMAIL:news@zz369.com
 
搜索
类别 关键字
 
精彩专题
图片头条
 
新闻快递
 株洲新闻
 
 热点聚焦
 
 株洲企业报刊
 
 商务信息
 
 
Copyright 2005-2008 zz369.com.All Rights Reserved.